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財 政 局
阜人社發〔2016〕5號
阜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阜陽市
財政局關于調整阜陽市基本醫療
保險有關政策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社局、財政局,市開發區管委會組織人事勞動保障局、財政局:
為全面推進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進一步完善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制度,不斷滿足參保人員日益增長的醫療需求,合理分擔醫療費用,確?;鸢踩?,結合阜陽市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基金運行實際,經市政府同意,現就有關政策調整如下:
一、住院治療起付標準
參保人員在本市定點三級、二級、一級(含以下)醫療機構住院的,統籌基金起付標準分別為800元、600元、400元,在一個自然年度內二次及以上住院統籌基金起付標準各降100元。轉往市外住院治療的,參照本市住院標準執行。
二、醫療救助金繳費標準
醫療救助金每人每月繳費15元,其中,單位負擔9元、個人負擔6元。
三、轉往市外治療基金支付標準
參?;颊咭虮臼卸c醫院無法確診和治療,可以轉往市外定點醫院和非定點醫院進行治療。具體轉診轉院規程,由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另行制訂。
(一)辦理轉院手續的,轉往市外醫院住院治療所發生的、符合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的醫療費用,醫療保險基金支付比例在本市同級定點醫療機構支付比例的基礎上減少10%。
(二)未辦理轉院手續的,自行前往市外二級(含)以上綜合醫院或三級??漆t院住院治療所發生的、符合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的醫療費用,醫療保險基金支付比例在本市同級定點醫療機構支付比例的基礎上減少20%。
(三)自行前往市外其他級別醫院和非醫保定點醫院住院治療的,醫?;鸩挥柚Ц?。
(四)參保人員在統籌區外患病確需急診搶救的,可就近住院治療,但在入院后需向參保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備案,經審核確系急診搶救的,符合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的醫療費用,醫療保險基金支付比例在本市同級定點醫療機構支付比例的基礎上減少10%。未向參保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備案的,符合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的醫療費用,醫療保險基金支付比例在本市同級定點醫療機構支付比例的基礎上減少20%。
四、慢性病門診全部在定點醫療機構治療購藥。
五、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照執行。
六、今后阜陽市的基本醫療保險政策的調整,將根據上級有關規定、本地區經濟發展水平和基金運行情況進行測算后,由人社部門、財政部門適時調整。
七、本通知自2016年1月1日起執行。
阜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阜陽市財政局
2016年4月21日